商丘市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代办商丘市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申请条件
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三十万平方米以上的,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
4、连续五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暂定资质证书的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师3人,助工4人,经济师1人,会计师1人,助会1人)
3、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备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暂定资质证书的申请流程: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商丘市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代办商丘市房地产开发暂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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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7月5日 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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