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需要准备的人员及资料
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资质延续核定申报材料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综合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报告;
2、企业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5 、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经营业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7 企业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企业重复使用);
8、企业专业管理人员经劳动管理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9、近 3 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报表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复印件;
10、近 3 年已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按项目组卷):
( 1 )已竣工项目: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按项目组卷)的样本或复印件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 2 )在建项目:按项目实际进度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 2 至 10 项报送的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送原件验核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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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11月11日
7月5日 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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