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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商丘农信社弘新二期班经济法知识一

更新时间:2013-11-13 16:00:43 浏览次数:305次
区域: 商丘 > 宁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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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商丘农信社弘新二期班经济法知识一

下列关于拍卖标的物瑕疵的表述中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委托人应向拍卖人告知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B. 拍卖人应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C.买受人对已明示瑕疵的商品仍可要求拍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


  D.对因买受人过错造成的瑕疵,委托人可行使瑕疵请求权的抗

辩的

  弘新答案及解析:C 《拍卖法》第18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

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

卖标的的瑕疵。”第27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

的的来源和瑕疵。”第6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

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

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因此答案C“买受人对

已明示瑕疵的商品仍可要求拍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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